甘肃: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审计整改率达到97.36%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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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甘肃省审计厅着力推动审计重心转移, 在注重抓好审计质量的同时,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查力度,促进有效运用审计成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今年7月,由该厅法规处牵头、驻厅纪检监察室参与,对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省厅直接实施的59个审计项目审计组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其中11个重点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督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依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审查了相关会计账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逐一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中,一方面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宣讲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财经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管财、依法理财。 

    督查结果表明,按照“谁审计谁督促整改”的原则,该厅各审计组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跨前一步促整改,跟踪回访看整改”等多种方式,积极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情况。并能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措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加强规范;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定规定执行期限内向该厅如实报告了审计整改结果。单位主要负责人能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正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逐项梳理后制定整改计划,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做到从主观方面找根源,从制度建设上补漏洞。经统计,整改率为97.36%,审计建议采纳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41项。对该厅移送的审计事项,能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查证核实,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依规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督查结束后,甘肃省审计厅以审计简报形式,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和相关被审计单位、厅机关各业务处室通报了检查督查结果。并对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审计是经济运行的“瞭望台”,是财经纪律的“监督哨”,是反腐倡廉的“预防针”。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将审计质量和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两大主题,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和权力监督的“紧箍咒”。

    二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部门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期限内报送审计整改结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说明原因,提出后续整改计划,做到整改一项报送一项。

    三要加强审中整改力度。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将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以体现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态度,实现审计监督的真正目的。审计组要继续加大审计后问题整改跟踪检查力度,紧盯整改不放松。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如实报送审计整改结果。

    四要审中检查与审后督查相结合。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审计组要将以前年度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本次审计实施方案中的一个审计事项,检查了解整改情况,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和审计发现问题部分做一反映。负责督查的部门,要定期汇总审计项目审计整改情况,对问题较多或审计组反映整改力度不大的被审计单位,要实地督查督办,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李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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