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时认为审计工作体现了“三个突出”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2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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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刘庆恒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省人大常委会认为,省审计厅紧紧围绕吉林省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和富民工程等中心工作,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报告思路清晰,内容简明扼要,提出的问题全面具体,体现了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审计工作成效显著,发挥了审计监督应有的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报告时认为,2012年度审计工作体现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了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不仅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和政府重点部门的审计,还特别关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审计调查,加大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科技专项资金等涉及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重点突出,审计方向准确,审计效果显著。二是突出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两个重点。关注公共资金的管理和绩效,沿着资金流向,加大了对财政专项资金具体使用项目和单位的延伸审计力度;围绕推进投资拉动,加大了对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及重点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审计中,注重揭示和反映影响效益发挥的突出问题,为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绩效,不断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突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两个层面。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审计的深入,监督的到位,审计定性也很客观。同时报告不仅注重查处问题、揭示风险,而且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帮助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并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和机制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体现了审计服务的理念。

    省人大常委会还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是对年年查,年年犯的问题,要加大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问题的力度,提高政府的威信力。二是对造成资金浪费问题,要进一步突出重点,要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三是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转包问题,要采取严格措施,严禁发生。四是对项目论证不充分、不科学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明确的制度和规定。审计厅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并在2013年末将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韩会田  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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