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鼓楼区:“四项机制”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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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领域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近期,南京市鼓楼区政府根据审计建议重新制定出台《鼓楼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与此同时,区审计局也配套制定和重订了《鼓楼区大中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鼓楼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理办法》、《鼓楼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形成了一套具有鼓楼特色的政府投资审计制度规范,助推该区投资审计质量提档升级,有效规避和控制审计风险。
    
    一是建立“淘汰”机制,确保约束中介机构优选优质。 由区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介库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末位淘汰”和“误差率淘汰”相结合的管理考核形式,将排名靠后的中介机构、项目审计抽查结果两次误差率在3%以上或一次误差率在5%以上的中介机构,除扣减相应的审计费用之外,将直接清除出库,确保参与投资审计的社会审计力量优选优质。
    
    二是建立“审理”机制,确保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该局择优选取优秀社会审计人员组建投资审计审理专家库,成立审理小组,对重大建设项目、与同期同类项目相比单位造价有明显差异的、建设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核减率较低等决算审计项目实施审理。审理小组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对工程量、定额套用、费率、设备材料价格、人工单价、招投标管理等方面进行审理,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监督被审理的审计项目组及时调整结果。
    
    三是建立“保廉”机制,有效规避和控制廉政风险。每年,该局组织实施廉政回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内部签订责任状,形成多重防控模式;将目标、权责等细化分解到各个环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审计人员定期汇报廉洁从审的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每年与参审中介机构签订一次廉政、质量合同,并缴纳廉政、质量保证金,违反廉政规定的将一票否决,直接被清除出“审计资源库”。
    
    四是建立“必招”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审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要求“送审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重大投资跟踪审计项目、拆迁评估概算审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从区政府审计资源库中选择并确定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除了对审计人员资质、业绩、审计方案、审计费用、审计时间、廉政承诺等作出严格规定外,该局在“审计费用设置招标控制价”和“从跟踪审计投标报价中拿出20%的费用作为审计效益费用于考核”这两个方面列出新要求,促进重大项目审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鲁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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