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加强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2日】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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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对自身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一次自审自查,并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今年以来,潍坊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系统内部管理,把抓好“第一责任人”、抓班子带队伍、深入强化作风建设作为认真履行审计职能、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石,狠抓不懈。近日,该局认真总结近年来对部分县市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情况,立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两办《规定》和省《实施办法》,认真梳理自身所要履行的经济责任行为,提高履责重要性认识。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大力强化自身建设,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树立客观公正、严谨高效、务实清廉、创新奉献的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二是要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要按照两办《规定》和省《实施办法》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组织专门力量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自审”。要本着打铁还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纠正。三是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要针对自审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修订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通过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不断谋求审计事业新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焦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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