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三项措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活动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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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青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中的积极作用,青海省审计厅制定了《关于做好机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安排部署了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围绕“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四个认同”意识;围绕“热爱生活,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主题,深入持久开展法治教育、反对自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法治观念,站稳政治立场,充分认识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坚决同各种分裂活动做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依法文明审计,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大局”主题,深入持久开展审计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审计人员依法、文明、廉洁履行职责,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惠民政策通过审计手段、审计方式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维护好。

    二是加强帮扶工作,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在班子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审计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基层审计机关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机构设置、缓解人才缺乏等实际问题,推进民族地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和联点扶贫村的帮扶力度,尽力帮助对口帮扶农牧村加强部分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一帮一、互帮户”等公益活动,带领农牧民群众致富奔小康。进一步落实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制度,选派部分干部到基层审计机关、藏区乡镇挂职工作,选送部分基层审计人员到厅机关挂职,相互学习交流,共同促进提高,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的能力基础。重点关注国家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省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等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灵活处理好审计监督与民族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时揭示各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促进相关部门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扶贫开发资金以及民族地区专项资金,揭示和反映各类资金分配不公正、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的问题,促进提升民族地区民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重点关注就业、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等专项资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资金,促进实现民族地区群众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难有所助;重点关注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和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等重大工程建设,关注“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格局,加强对退牧还(林)草、生态移民、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理重大项目等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生态改善。(党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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