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四举措强化审计计划管理出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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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厦门特区建设发展大局,贯彻审计工作方针,突出审计重点,发挥审计经济监督职能,加强领导科学谋划,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审计计划管理,取得显著的审计成效。
    
    一是善于谋划,同级审取得显著审计成效。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好年度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取得审计成果的前提。今年该局在制定“同级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前,做到早计划早安排,从2012年10月开始部署谋划新年度审计计划,要求各处对审计对象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征求人大、政府、纪委、组织等部门意见,深入财税、信访等机关调研,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需求为总体目标,把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市政园林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市属国企和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七个板块确定为审计重点,力争达到预算执行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时效性。今年“同级审”的结果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评价和市政府的肯定,审计整改获得显著成果,充分证明我局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既围绕大局紧贴中心,突出重点,又实现显著审计价值的预期目标。
    
    二是把握宏观,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该局立足于从宏观决策入手,善于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的部署和财税体制、机制监管过程中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完善管理出谋划策。1-10月,共提出审计建议156条,被采用89条。市长或副市长分别对7份审计专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或有关部门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抓整改。其中,根据“同级审”审计查出问题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或修定20多项规章。
    
    三是关注民生,保障惠民资金用到实处。该局围绕党和政府涉农和惠民政策与规章,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民生工程、公共资源管理等单位或项目的审计,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轮渡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市政工程管理处等项目开展审计,对扶贫救灾资金、水利资金、环保资金、公交集团财政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查错纠弊,及时处理审计发现问题,提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审计建议,保障政府惠民资金用到实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权益。
    
    四是创新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善于整合审计资源,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如上半年制定和实施“同级审”计划,把预算执行审计与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效益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实现一次进点审计,同时取得多项审计成果。对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计划管理,把20个政府重点部门单位、23家市属国企、30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45个财政资金总量较小党政部门或团体以及各区市管干部分成五大类,按审计对象重点的主次分别确定必审、轮审和授权区审计局审计。同时对市属国企董事长与总经理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由市局集中30名审计人员组成6个审计组,与六个区局上下联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审计程序、统一审计处理依据,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为发挥审计机关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该局与市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案件线索移送、关联信息交流、建立联络员、情况通报、资讯共享和督查协调等多项制度,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强化审计机关在反腐败中的作用。(花育明 谢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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