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助推审计职能发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0日】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审计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审计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检查组通过实地视察、抽查审计执法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指出,自今年1月份《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审计监督规范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审计工作合力明显增强。同时强调,各级审计机关一要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开展重点审计;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民生项目资金、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二要坚持依法审计,不断提高审计效果和质量。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全过程实行法治控制,确保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每项审计项目都能经得起检验。三要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的公开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严管重罚,利用审计成果的辐射作用,达到审计一个、震动一片的目的。要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存在问题,把审计的过程变为服务的过程。加强对带有共性的和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挖掘,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其纠正或改进,促进广大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审计执法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全力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普及审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形成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依法规范财务行为的良好氛围。(孟凡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