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加强乡镇专项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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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专项资金审计是一项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工程。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审计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立足工作实际,对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高城镇人民政府、花沟镇人民政府等9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有效地促进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加强统计调查摸底。该局通过审查账簿、凭证及各种财务、业务资料,从账簿中剥离专项资金并形成统计报表,完整、准确、直观地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为开展下一步审计工作做好铺垫。本次审计共审查专项资金41项,涵盖了扶贫、农林水、教科文卫、交通能源和开发、城乡规划等各项资金,项目多、金额大、使用范围广、与民生工程联系紧密。
     
    二、抓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摒弃传统“一刀切”的思想,根据各乡镇的重点项目工作规划,利用电子软件筛选出金额大、范围广的专项资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这些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突出重点,提高实效。重点审计了一事一议、转移支付、赔青款、占地补偿、旧村改造等资金,进一步保民生、促发展。
     
    三、把好三关,提高审计质量。积极发扬人本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一是注重账实结合,在审查账簿的同时,对实际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并进行认真测量、记录、汇总,审查实际测量数与账面决算数的一致性。二是注重银行票据的跟踪审计,审查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及银行对账单与会计凭证的一致性,避免资金空转、弄虚作假造成实际资金亏空。三是注重资金到位的及时性,重点审计暂存款或其他暂存账户中的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督促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积极督促审计整改。一方面,加强与财政、税收、纪委、检察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处理决定及整改建议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建立回访制度,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及时了解有关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采取进一步措施。本次审计,积极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其中包含的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滞留专项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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