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推进省属院校收费直缴财政改革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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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审计厅提出的部分高校收费执行“票款分离”制度不严格、仍通过单位账户集中汇缴等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省属院校收费直缴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在省属院校推行以“批量代扣”为主,POS刷卡缴款、网上银行缴款等为辅的多种电子化征缴手段,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批量代扣”代理银行资格,由省属院校在中标银行中自主选择代理银行。“批量代扣”是指由代理银行统一向学生发放银行卡并与持卡人签订代扣协议,根据财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信息,从银行卡中批量扣划各种学费缴入财政专户。

    按照分期分批试点、逐步扩大范围的思路,扩大收费“批量代扣”改革试点范围,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省属院校全面推广。积极推行POS刷卡收费。各省属院校选择1至2家银行安装非税专用POS机,方便学生零星缴费、临时缴费。开展网银缴款试点,具备建设收费专用网站条件的院校,可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与财政非税系统网缴缴款平台建立链接,实现网银收费直缴财政。这些方便了学生缴费、院校对账和财政监管,有效地防止挤占挪用、坐收坐支等问题,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 (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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