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县委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 采取“五个二”工程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来源: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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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委、县政府积极采纳县审计局建议,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中制定、推行“五个二”工程监管模式,既为政府节省了工程资金,又提高了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增强了执行力、保证了工程质量,同时又预防了干部腐败,可谓一举多得。
    
    一是规划设计方案二次审查。该县成立由规划、建筑、旅游、交通、绿化景观、市政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在县城规划区以及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居民私人建房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最后由县政府批准,修改后经再审仍未通过审查的一律取消该项目。
    
    二是工程预(决)算二次审计。在工程预(决)算中严把标前预算评审关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签证关,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由财政部门进行监督审查,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查的,不能进入招标环节,对所有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监察、审计等部门现场核实,依次签证生效。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结算评审。由财政部门负责,再次核实增加工程造价项目是否符合签证管理里要求,提出结算意见,未经财政部门评审的工程,不得进行决算。
    
    三是工程材料询价二次复核。在工程材料询价工作中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独立出来,首先由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工程中需使用的特色建筑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询价,提出询价报告和定牌定价意见,再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询价复核。
    
    四是工程竣工二次验收。对工程竣工实行二次验收,第一次验收按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总工程款的70%,其余工程款留作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绿化工程两年后)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施工单位付清工程款。自该规定实施后,大量无施工管理经验和无经济实力借用,挂靠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建筑企业被阻挡在市场门外,净化了工程市场环境,至今未发生一例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二次验收未通过的事件。
    
    五是政府采购双轨并行。对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实行“代理机构采购”与“采购单位市场询价采购”双轨并行的定标模式。截至目前,该办法已在35个政府采购项目上得到运用,为政府节约采购费用70多万元。(文水煌 刘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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