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等级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来源:江苏省赣榆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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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单位,江苏省赣榆县组织、编制和审计等部门依据该县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等级评定办法,对2013年度实施“三责联审”项目单位的14位党政领导干部的结果等级进行评定,这也是该县首次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等级评定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运用和充分发挥“三责联审”在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去年,赣榆县制定了县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等级评定办法。该办法从“三责联审”的适用对象、结果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及评定结果的运用等各方面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规定由县组织、编制、审计部门对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和县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实施“三责联审”,将审查、审核、审计认定的事实和作出的结论作为“三责联审”结果。
     
    依据该办法开展的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等级评定工作,是由该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三责联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审计对象的结果等级,形成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报告表,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审阅,并将结果报告表存入干部监督信息库和干部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朱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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