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审计厅以“六统一”方式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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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新疆自治区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自治区发展战略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提高财政审计的宏观性和建设性,以“六统一”方式开展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一是统一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审核汇总等。二是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结合专项资金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审计项目进行统一整合和统筹安排,并将多年未审计的单位纳入其中,扫除审计“盲点”,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工作方案内容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三是统一整合人力资源。采取审计厅直接审计为主,指导内审机构参加审计、抽调内审人员参与审计、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审计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统一组织培训。对参审人员统一进行审前培训,讲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审计工作方案,并就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报告撰写等提出具体要求。五是统一审计质量控制。各审计项目统一尺度进行审理,集中安排业务会进行研究,提出统一处理意见;统一要求审计报告内容;对审计项目进行统一量化考核;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审计报告并撰写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确保审计质量。六是统一时间。要求各审计组每2周报送一次信息,严格把握审计进度并加强综合分析;明确各审计组报送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反馈、审计档案归档等重要工作的时限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将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奠,力求预算执行审计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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