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剑指”高校科研经费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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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掌握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推动完善高校经费管理制度,近日,湖南省审计厅首次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审计对象包括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20所省属高校,涉及科研资金量占省教育厅直属33所高校科研资金总额的90%以上。审计将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为指针,从3个方面发力。

    着力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本次审计将重点检查高校是否建立“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是否由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学校、学院(系)、项目负责人及科研、财政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划分是否明细,是否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学校自行出台的政策是否合规合理等问题。同时通过调查了解国家科研经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收集和反映学校、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推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着力审查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合理。审计将核实“财政科研拨款”、“科研事业收入”等科研经费收入是否到位;项目管理费、招待费、转拨经费、劳务费等经费的支出是否合规合理;课题结题后是否及时办理财务结算,结余经费是否用于补助科研发展支出;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等问题。对于横向课题收入、外部协作收入不入账或归个人使用,擅自变更工商登记等方式将校办企业转为私营企业或公司联营企业,编制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虚开发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等违规行为,审计人员将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着力审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是否合法合理。重点关注转让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合理,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是否符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法律规定,是否依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是否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揭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管理、科研人员职务性发明专利成果使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分析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在此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相结合,教学发展与科研发展相结合,从而增强省属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 (张景珣 谢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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