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五措并举开展信访工作获表彰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4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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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湖北省审计厅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出色完成信访办理工作,受到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高度评价。近日,该厅信访接待室被省信访局、省文明办表彰为“2013年度省级文明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室)”。      
    一是高度重视强力推动。该厅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专门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厅机关和全省审计系统信访工作。专门在办公楼设置信访接访工作室,制度上墙并配备相应办公用品,为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承办部门尽职履责做好接访。厅办公室做为该厅信访工作主要承办部门,明确信访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指定一名副主任直接分管,所有群众来访必须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直接接访,对于属于审计部门职责范围的上访,耐心听取群众陈述,认真记录上访诉求;对于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上访,也主动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耐心进行解释工作、舒缓上访群众情绪,有效维护了厅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注重做好与相关处室沟通协调。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与相关职能处室沟通衔接,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省厅办公室转办的信访工作任务时,均及时安排专人,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对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事项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去年,上访人员赴该厅重访、赴其上级主管部门上访、越级集体上访以及上级对该厅办理答复或复查意见予以纠正的情况均为0。     
    四是办理过程规范严谨确保落实。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信访工作流程。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厅办公室首先根据上访举报信息,与相关部门联系,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拟定办理意见,报厅长或分管厅长签办签办;尤其是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件、省信访局转办件,以及群众通过厅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厅长都亲自签办。在办理过程中,厅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督办反馈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确保了在2013年全年接访量上升166%的情况下,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五是制度规定不断完善提升标准。不断优化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升各项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并于2012年纳入到全省审计工作量化考评体系;制定省厅办理上级转交办信访件格式要求,将省信访局提出的信访工作办理标准明确为各级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办理标准。该厅通过将日常工作量化、办理程序规范化、办理模版标准化和年底标准化考核相结合,推动了各级审计机关信访办理更加严谨科学,信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刘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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