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县审计局推行四制管理当好国家利益捍卫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6日】
【来源:江西省南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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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西省南城县审计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行“四制”管理,当好国家利益捍卫者。
     
    一是推行项目评审制,方案报告会谈制。从2008年开始,该局在全市率先推行审计权能改革,每年初由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制定审计项目计划,交局班子会研究后报县政府批转,由各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项目质量评审要交会议商定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处理处罚,做到环环相扣、层层制约,实现决策权、执行权、评审权、监督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
     
    二是推行质量考核制,定期考评否决制。对各审计组的审计项目质量实行百分制定期考评,审计项目作业流程7个方面的考核分,分为基础分、奖励分累加,考评分值低于90分者,取消主审资格,实行连带责任,该组同时取消目标岗位责任奖、考核考评奖,对出现质量事故的审计组和个人一票否决,取消考评资格。
     
    三是推行岗位责任制,全员动态管理制。对全体机关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评、量化考核,实行每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全年总兑现,考核分值后2位的分派到上级审计部门培训学习,各股室负责人、审计组长都打破终身制,全部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
     
    四是推行主审负责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确立主审公开选聘助审,审计组员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主审选助审,助审先组审,一年一优化,一年一组合,按责任进行考核,对在年度考核累计排名前三的主审人员除进行物质奖励外,优先获取年度各种政治荣誉,对在年度考核累计排名末位的取消主审资格,实行连带责任,同时撤销该组。(石倩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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