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创新思路全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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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20号)精神,突出审计重点、深化审计内容,重庆市审计局创新思路,研究制定了《2014年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14年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统一部署。
     
    《方案》制定把握四个原则。一是突出被审计对象的责任。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按照应负的各类经济责任进行取证,审计评价立足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状况,坚持“审什么评什么”,不得超范围评价,以确保审计评价和责任划分客观公正。二是满足委托方的需求。根据委托部门的需要,突出监督功能,为组织、纪检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供参考,为市委了解掌握干部情况提供依据。三是统一组织实施的流程。明确了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统一了调查取证及出具审计报告的规范流程,强调各审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衔接统筹。四是强调审计内容的针对性。按照区县党委政府、市级部门及事业单位、市属高校、重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四个板块细化审计内容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
    
    《方案》内容体现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审计报告出具方式。提出审计报告应总体概括有证据、围绕履职论责任、抓住重点评正误、立足管理看执行、分析比对看成效、针对问题提建议,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项目须对被审计领导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其他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项目可合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但对被审计领导的审计评价和存在的问题须分别阐述,并分别出具结果报告。二是创新审计审理形式。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各业务处室的职责分工,提出审计组编制实施方案以及出具报告征求意见稿之后,提交法规处审理前,要送经责办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深度不够、口径不一、处罚失当等问题。三是创新审计内容。围绕国家及重庆发展战略和经济工作中心,将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重庆实施五大功能区战略、推进22件民生实事以及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编制执行等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四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应同区县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有效结合,在审计内容上应突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重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方法、审计内容、责任划分、审计评价及结果运用、审计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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