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改进项目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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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省各市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动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审理机构,充实配齐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审理相关制度,实现规范化审理,并提出要创新审理模式和审理方式,突出审理重点,进一步推进全省拓展网上同步审理,充分利用审理平台,扩大审理成果的运用,全面推行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统一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审理思想,提高对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审理制度,推进审理模式创新,树立科学的审理理念,促进各地审理工作规范开展。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应树立科学审理理念,突出审理重点;二是应实行差异化审理,创新审理方式;三是应推进审理信息化建设,全省拓展网上同步审理;四是应充分利用审理平台,扩大审理成果的运用。要求全省推行审理情况通报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规范和影响审计质量问题,在审计业务整训会上通报,或以审理动态分析的形式在本单位局域网上通报,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还要求严格界定审理的职责边界,区分审计和审理的责任,审理时要区分业务部门与法规部门的责任,建立差错退回制度,对质量较差的审计项目,退回业务部门补充完善后再送审。
     
    此外,《意见》根据各级审计机关现状和特点,提出审理复核应注重实效,适当简化程序,可简化到业务科室自行审核、专兼职审理人员审理、重大事项业务会议审定三个环节。在审理任务集中、人员力量不足、审理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可组织专兼职审理人员实行交叉审理。(郑晓冲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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