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推行审计回访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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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审计局研究制定《审计回访整改督查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回访工作流程,推进审计回访全覆盖。
    
    一是由纪检组长、总审计师牵头,抽调相关科室人员成立审计回访整改督查组,开展回访督查。
    
    二是实行回访整改督查全覆盖,对全年实施审计的所有项目至少进行一次回访督查,重点工作、重大审计项目、跟踪审计项目要以抽审方式不定期进行回访督查。
    
    三是丰富督查方式,规定采取到被审计单位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公函回访、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
    
    四是明确回访整改督查工作任务,重点督查审计组是否严格遵守审计工作流程,是否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前公示,是否发放审计纪律监督卡;督查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现、效率等;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局机关、局领导和审计干部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审计组是否依法审计、有无违反审计“八不准”、工作态度蛮横、私放问题等行为;对照审计报告和决定,了解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针对屡查屡犯的共性问题和督促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形成审计督查建议,申报市政府督办。
    
    五是要求督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每次阶段性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向党组会报告督查工作情况,经党组会审定后印发督查通报。
    
    六是规定审计回访整改督查情况要作为对审计组工作的考核,列为年度实绩目标考核进行。
    
    七是及时发现审计典型事迹人物和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健全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邬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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