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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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审计局工作进行调研后,就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继续加强对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重点的分析研究,进一步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一要树牢民生审计理念,不断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城市交通等涉及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使民生资金真正成为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的“高压线”。二要以促进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实施好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审计,促进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三要加快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加大“三公”经费审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继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一要认真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二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改一个、销一个;三要对整改不到位或反复出现的问题,向市人大作专题汇报,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督查落实,切实维护审计工作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四要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杜绝复发和蔓延,力求根治“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顽症。
    
    继续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要按照“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加快推进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加大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等的公开力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审计”,形成审计监督、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继续加强审计能力建设。要着力提升队伍综合能力,切实增强审计干部在审计业务、计算机技能、交流沟通、文字写作等方面的能力,积极培养一专多能型审计人才,为审计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要着力提升参谋服务能力,对于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提出解决和防范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要着力提升信息化审计能力,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快推进“智慧审计”建设,通过现代化的审计手段,努力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能。(车绍伟 朱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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