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城区审计局连续九届18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来源: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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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2012—2013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再次榜上有名,这是该局连续九届18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也是该局连续开展“三型”机关建设的成果。
    
    ——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文明创建的第一抓手。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工作,每年制订教育培训计划,集中开展春季整训,组织审计人员学党章、学条例、学法规,不断强化审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同时建立干部轮讲、知识比赛、考试考查等各种学习制度,做到以“讲”促学,以“赛”促学,以“考”促学,以“查”促学。今年,继续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使全体审计人员的党性修养在学习中不断提高。
    
    ——把创建务实型机关作为文明创建的第一要务。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计着力点,找准服务地方经发展的切入点,抓住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四员”作用,即当好经济运行的“监督员”,经济发展的“服务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裁判员”和重大经济案件的“侦察员”。仅2013年完成中央项目1个,省级项目4个,完成市区级重大审计项目30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1,800万元,责令上缴财政资金1260多万元。
    
    ——把创建友爱型机关作为检验文明创建成效的基本标准。组织开展在工作上、生活上、身心上、政治上关爱职工活动,开展了创建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庭院、文明个人活动,坚持“三会一堂”教育活动,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七  一”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激励全体审计人员争做政府放心的审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利用节假日在机关开展书画、球赛、登山比赛等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机关团体互助、关系和谐、人心稳定、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黄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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