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四项制度提高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来源: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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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建立四项制度,努力提高审计质量。截至目前,该局共完成73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审减工程造价总额9576万元,审减率13.2%,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7%和增长1.4%。
    
    ——建立初步审查制度。竣工结算资料送达后,审计人员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资料接收条件的登记后实施审计。对存在结算资料不齐全、合同主要条款表述不明确、签证资料不规范等影响工程结算的暂缓接收。该局通过初步审查,确保了审计资料全面完整,有效规避了审计风险,保证了审计质量。
    
    ——建立“五方会签”制度。工程变更签证时必须由审计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财政评审方共同审核,并办理现场记录单,留存有关影像资料,此举有效防止了施工单位随意签证,避免事后出现争议,为工程结算提供质量保证。
    
    ——建立跟踪结算交叉审计制度。参与项目跟踪审计的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结算审计,结算审计人员再次到现场踏勘、取证,核实相关情况。通过跟踪审计人员和结算审计人员的交叉审计,有利于发现前期跟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打破跟踪审计人员在结算审计中的固化思维,切实提高了审计质量。
    
    ——建立委托审计全程监督制度。全程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与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一起到现场查勘、核对工程量,同时定期听取社会中介机构汇报,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对结算审计发现问题和有争议的问题予以讨论,及时确定解决方案,切实做到边审计、边复核、边整改,避免了事后复核发现问题难以调整,保证了项目质量。(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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