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项重点 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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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教育,强化监督,解决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和审计队伍建设实际,要求突出四项工作重点。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要从思想上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记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提高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列入党组工作重要日程,研究制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党组成员要处处以身作则,带动党员和中层领导发挥表率作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审计机关建设的全过程,筑牢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规章制度。要严格落实上级党委、纪检各项党风廉政规定与要求。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工作“八不准”和党风廉政惩防体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局党组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全局人员廉洁从审处处有章可循,有纪必守。
   
    三是明确重点,紧扣重要环节。要把对审计权力的运行和制约以及选人用人列入重点。强化对重点岗位、重大项目、重大节日、重大资金开支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事前事中和事后实行跟踪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的教育和警示,力争有效地紧扣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四是加强督导,落实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纪政纪和廉政规章的监督;要履行对廉政重点、重要节点和落实廉洁从审规章的监督责任;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执纪问责;既要大力宣传勤政廉政的正面典型,也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肩负起守护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神圣职责。(王合水 谢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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