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采用“百分制”标准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0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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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促进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和湘潭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

    通知明确,该局成立审计项目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审计局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进行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质量评分标准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复核审理、审计整改检查、会议审定、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公布等十一项检查内容,分为164项检查评分事项。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县市区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直接依据。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首先由各个县市区审计局根据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汇报,然后检查组随机抽查部分档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检查打分。检查结果表明:实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百分制”评分标准后,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意识明显增强,项目基础质量明显提高,一致认为检查评分结果公平公正。(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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