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审计局“四个着力”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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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并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地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从领导班子、体制机制、审计队伍和审计监督职责履行四个方面入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近日,该局制定“四个着力”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着力抓领导班子建设。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在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因而,该局党组指出党组要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规定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廉洁从政的表率;要自觉接受监督,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班子成员既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完成党组交办的相关任务。该局领导提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勤奋敬业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向我看齐”,并说到做到,主动接受监督,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拒收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2014年,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共上交红包、礼金16000余元。同时,该局党组自设防线,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审计业务集体审议会议制度管理办法》等涉及行政后勤、人事管理、审计业务方面的议事决策制度,有效杜绝了以审谋私、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着力抓体制机制建设。该局党组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均以党组的名义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对于因人事变动而涉及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变动,均及时进行调整,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该局党组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和各层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细化了每名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分三个层级印制了三种格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使各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更加明确,并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4年,该局安排专人对历年来制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整理出包括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审计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在内的75项制度或办法,并在广泛征求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42项、废止29项、补充6项,并将最终形成的52项制度或办法汇编成册,构建起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着力抓审计队伍建设。该局党组紧紧围绕建设廉政局、法治局、正气局的总体目标,祛歪风邪气,扬清风正气,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该局党组坚持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重点培养、注重实绩、民主推荐、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于优化审计队伍结构,激发干部潜力,选人用人公开透明、不拘一格、任人唯贤。党组研究和讨论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并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二是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持从增强廉洁意识入手,通过组织开展党章及党纪条规的学习,不定期刊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单》,利用局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播放廉政格言警句,发送廉政短信,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或电影,聘请专家学者或市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创设“廉政书架”,以及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等形式,从思想意识上筑牢干部职工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三是作风建设持之以恒。为确保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贯彻落实,该局党组在广泛征求全局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订颁发了《湘潭市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共湘潭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暂行)》,以“三学”治庸提效能、“三查”治散正风气、“三禁”治奢树形象,切实推进机关作风的改进。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督查,并及时编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予以通报,使良好的作风养成成为自觉的行动。并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专项整治,抽调17名审计人员,对全市20家市直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的总体情况、“三公”经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三公”经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了抽查,并出具了专题报告。四是主题活动有声有色。该局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千万帮扶工程”、“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活动等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党的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2014年,该局先后两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湘潭县石鼓镇49户困难群众家庭走访慰问,共送去慰问金40000余元,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着力抓审计职责履行。该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在维护市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将财政审计作为审计监督的主抓手,通过发现和纠正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完善预算制度、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防范财政风险服好务,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二是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切入口,按照党的十八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两办《规定》,牢牢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被审计责任人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将专项资金监督作为服务民众的主渠道,关注“民生”和“民权”,深入查找和揭露各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将投资审计作为服务经济的主阵地,促进提高国家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该局共完成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55个,查出各类问题金额46.42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金额4.34亿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88亿元,通过审计处理应增加财政收入171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60条,被有关部门、单位采纳151条,审计期间整改金额688万元;提交审计信息和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283篇(条),被批示、采用173篇(条);完成了27个单项工程的结算审计,累计送审金额6.18亿元,审结金额4.37亿元,核减金额1.81亿元,核减率为29.27%;向有关部门、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起,涉案2人。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裁决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欧阳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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