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来源:浙江省奉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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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奉化市政府办公室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程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构筑“防火墙”。

    在2014年财政同级审项目中,奉化市审计局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作为审计重点,并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针对审计发现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完善、部分预算安排未细化,管理费用挤占专项资金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村安排欠妥、设施使用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要及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库、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精细化、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多项审计建议,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后,出台了该《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必须遵循“依法设立、财力统筹、规范管理、监督有力”的原则,同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预算管理、分配执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办法》中明确要求财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设立批复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明确规定专项资金支出安排实行“零基预算”,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按照“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评价”实行专项资金全过程监控,同时强化了对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根据项目绩效情况提请市政府对专项资金予以暂停、调整或撤销。(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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