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重新组建区级审计机构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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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市委批复各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广东省佛山市市辖各区全部重新组建了区审计局。

    改革后,一是市、区两级基本实现行政“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佛山市和各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由市长直接分管审计工作,南海、高明和三水区的审计工作也由区长直接分管。

    二是确保机构不散、人员不减。各区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将原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从事审计工作的工作人员整体划转到区审计局。根据各区编委批复的区审计局三定方案,各区审计局基本实现设一正两副的领导机构,内设科室达到5个左右,公务员编制达到20名。与改革前相比较,在领导职数、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上都有一定的增加。特别是佛山市顺德区审计局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较之前增加13名。

    三是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责。佛山市重新组建区审计局后,将更有利于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佛山市审计局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对区级审计机关领导的意见,加大对各区审计局的领导力度,必将更好地统筹全市的审计资源,形成审计监督合力。(钟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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