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连续十六年获表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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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喜获“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自1999年来该市开展依法行政评比表彰活动以来该局连续第16年获此荣誉,也是该市唯一一个连续16年蝉联此项殊荣的单位。一直以来,湘潭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素质、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依法审计,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湘潭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泛好评。

一是明确执法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作为局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依法审计责任人,每年年初局长与各科室的负责人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局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责任制。

二是规范审计行为。要求所有业务科室严格落实审计复核制度,真正将审计组组长复核、审计组所在科室复核、主管领导复核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复核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不规范做法,增强了审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

三是规范处罚行为。在全国市级审计机关率先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及时更新该局门户网,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均依法向社会公开,做到了定期更新,准确及时,较好地反映了审计工作状况,方便了群众查询和监督,做到把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同党务公开和审计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利用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意见书、审计公示、审计回访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

五是开展法制宣传。除了每年开展法制集中培训外,还充分利用审计报刊、审计网络、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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