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政府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7日】
【来源:江苏省太仓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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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程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政府出台了《太仓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审计结果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本级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专项资金(基金)和专项调查的审计结果,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和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结算和决算的审计结果,并将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是明确了审计结果公告程序。规定审计结果公告必须按照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党政领导机关交办事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应当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告;其他审计结果公告事项由市审计局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决定,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是明确了审计结果公告方式。规定审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项、分类或综合方式进行审计结果公告,具体可以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发布;既可以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全面公告,也可以是面向部分公众的局部公告。

四是对审计结果公告实行问责制。规定审计结果公告出现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阻碍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审计机关正常工作,或者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倪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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