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出台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突显三大转型亮点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意见》围绕发挥审计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工作机制、提升审计能力等七个方面,对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作出了具体布署,突显三大转型亮点:

一是强化审计在微观监督作用基础上向发挥宏观政策服务作用转型。提出审计在继续发挥微观监督作用,通过发现问题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在促进依法行政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深化改革。

二是着力在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基础上向加大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力度转型。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力度,揭示涉及宏观性、普遍性和苗头性、倾向性方面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向市政府提供高层次的审计信息,促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完善,加强管理,防范风险。进一步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市管领导干部作风评价体系,积极发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机制的作用,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三是在内部提升审计能力的基础上向外部加大审计工作保障力度转型。审计机关内部通过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推动审计方式创新和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来提升审计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为审计机关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慈溪市审计工作,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更好地服务该市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一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