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审计局推行责任清单管理 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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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审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结合实际,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明确要求,强化督办,严格考核,落实问责,力求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体系科学化、责任落实标准化。这是该局继去年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后的又一创新举措,并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是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将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党组班子成员、科室(局)负责人、审计组长(主审)等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分别列出清单,印成手册,人手一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整责任体系。年初由局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局)负责人、科室(局)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及项目主审,从上至下,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在此基础上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各责任主体年终要将责任清单事项完成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在报告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如实报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情况。同时,强化领导带头作表率,带头落实责任,以上率下,逐级传达压力,层层担责尽责。

二是细化责任,人人明确任务。针对不同责任主体,逐一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工作标准,量化考评分值。让每个责任主体对自己应该做什么,达到什么标准了然于心。如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书记每年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不少于4次,深入审计一线开展廉政巡查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本局及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2次,并要形成明确意见或成果;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做到及时提醒;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单独调研检查,专题听取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任务十分明确,要求具体清晰,真正形成人人知责、人人明责、人人担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完善机制,事事检查落实。推行责任清单管理后,为狠抓落实,局党组召开班子会学习,召开局务会培训,召开全局大会进行集中宣讲,让大家自觉执行。同时,印制责任清单手册保证人手一册,分别列出了工作事项及要求、完成情况记录、自评与考评分值。完成一项记录一项,建立工作台账,便于检查和考评。手册下发后,该局监察室及时跟进指导台账记录,督促任务落实。及时收集资料备查,适时监督核实。同时,责任书中也明确要求,按照对口包联原则,局班子成员要不定期深入审计项目现场和各县、市、区审计局,分头开展廉政巡查、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还应根据全局统一安排参加交叉巡查。

四是严格考核,年年检查成绩。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办公室;明确检查考核办法,监察室半年负责检查汇总一次情况,审计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由监察室组织考核;年终考核在各责任主体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打分评定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不得评优、科室不得评先、项目不得参加优秀项目评比;出现廉政问题被曝光、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分管的上一级责任主体定为不合格。考评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积分制量化考核管理,直接与奖惩挂钩,硬账硬结。每年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提出下一年度改进建议,并在全局通报。(吴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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