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构建PDCA考核机制 推进党建工作“四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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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以考核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探索构建PDCA(PDCA是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修正)的首字母)考核机制,从量化工作目标、细化措施落实、强化检查督导、优化反馈激励四个维度,按照PDCA循环模式形成工作持续改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动态循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过程化和科学化建设。

一是量化工作目标,实现党建工作标准化。将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的考核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五大类,按照工作质量目标一一解,确定目标子项,量化考核指标,并细化考核目标、评分标准、措施要求等内容。通过量化考核指标量化工作质量目标,重新梳理党支部、党小组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对“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档案管理、日常工作台帐等各个方面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细化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步流程,使工作标准和要求一目了然,做到要求明确、标准统一,实现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二是细化措施落实,促进工作开展规范化。在工作安排上,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年初,机关党委制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每月初,结合年度计划和上级相关要求,经OA系统下发学习和工作安排。在工作落实上,注重“突出重点”和“服务中心”两手抓。一方面,抓重点,将考核落实与党建重点工作如创先争优、千万帮扶、“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对接,推动党建工作达标达效;另一方面,抓服务中心,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审计干部行为规范建设、创先争优、践行“三严三实”等活动,作为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实现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相融互动、互促发展。

三是强化检查督促,推动工作改进过程化。创新考核方式,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年中+年终”的过程考核模式。日常考核,重点考核学习出勤率、文明办公、纪检监察日常监督等方面内容;年中考核,着重检查措施落实、实施进度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导落实;年终考核统筹日常、年中考核情况及各方面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采取“自评、互评、考评、点评”形式进行,自评对照考核细则逐项自我评分,互评则考核难以量化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指标,考评通过考评组听汇报、看资料、查记录等方式进行,点评即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小组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自评、互评、考评以分值衡量为主,点评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相补充。通过开展过程考核,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全过程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四是优化反馈激励,推进结果运用科学化。构建“三大检查反馈”、“三大兑现激励”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三大检查反馈分别是:当面反馈,即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向党支部、党小组反馈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指导改进完善;通报反馈,即在综合日常考核、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情况的基础上,通报下发考核情况,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问题,指导抓好整改落实;改进反馈,即在制定下年度考核方案时,将存在问题列入下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前后工作有机衔接,有效发挥“PDCA”循环持续改进的作用。三大兑现激励分别是:与绩效考核挂钩,即考核等次达到优秀以上的党支部、党小组在年度绩考中予以加分;与评先评优挂钩,即考核总分居前列的党支部、党小组列为年度先进单位的候选对象;与个人考核挂钩,即考核总分居前列的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作为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加减分的重要依据。同时,为推进考核结果运用,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形成党支部、党小组之间“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以考核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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