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积极打造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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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坚持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在整改思路上坚持“四个结合”,在整改措施上完善“五项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目前,该市审计整改工作形成“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支持、被审计单位自觉主动”的良好格局,各单位、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四个结合”,拓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思路。

一是坚持查处问题与强化建议相结合,注重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要求审计人员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真正帮助被审计单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出台《关于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促进大连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审计人员加强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高层次的建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坚持部门联合与政府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外力推动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和房屋、城乡建设、税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按照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联合抓好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和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制度上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被审计单位自查整改与审计机关的跟踪帮促相结合,注重推动被审计单位自我完善。该局优化审计服务,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思路,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自查整改,促进自我完善。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单位对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发现问题自行整改;审计期间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审计之后开展审计回访,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促使其限期整改。

四是将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相结合,建立审计整改销号制。该局建立递进式清单管理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审计任务清单、审计事项完成清单、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清单,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形成完整的整改销号清单体系。

完善“五项机制”,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为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整改报告、协作联动、跟踪检查、结果公开、整改问责“五项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完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报告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布置落实审计整改,限期督办解决。要在规定期限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进一步的整改措施等。

二是在工作推进上,完善协作联动与跟踪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要求各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和移送处理事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注重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跟踪检查机制,要求审计机关做好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严重,以及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情况要启动政府督办机制,提请同级政府进行督察。

三是在结果运用上,建立结果公开与整改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还要通过网站、媒体或其他方式依法公开,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主动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因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于立萍 唐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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