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把“三严三实”精神融入审计工作 努力实现“四个提高”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来源:青海省格尔木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提高审计质量的坚实保障。为此,青海省格尔木市审计局近日提出了“四个提高”的要求:

一是提高业务技能。审计业务是审计机关的核心工作,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精通业务,熟练掌握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规范,把好审计关,实现对审计质量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二是提高法规掌握能力。坚持依法审计,要遵循审计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的基本方针和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计。

三是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审计不单要业务能力强,更要学会跟人沟通,要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把各方观点集中到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上。

四是提高分析表达能力。提高审计情况分析判断水平,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审计报告的特点和要求,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马建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