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对2015年审计业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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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抓好2015年全市各项审计工作,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最近制定下发了《关于2015年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2015年审计业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责。二要突出审计重点,切实加大审计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三要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保密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并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的途径,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意见》明确了2015年审计业务工作的九大任务:

一是加强“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全年审计计划管理工作,统筹谋划,优化资源。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三是继续加强审计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四是不断改进技术方法,建立审计基础资料数据库,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五是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力度。

六是加大审计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审计理论研究,促进审计成果充分运用。

七是严格审计队伍管理,加大审计培训力度,强化干部能力建设。

八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八不准”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九是强化对区(县)审计工作检查指导。通过统一培训、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帮助区(县)审计机关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市审计工作质量整体提升。(韩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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