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局出台依申请公开审计结果事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0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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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出台《办理依申请公开审计结果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开审计结果信息的行为。

《办法》共10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审计结果信息的目的和原则,详细规定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各内设部门的职责。其中,规定局办公室作为总牵头部门,负责受理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负责统一对外予以答复等工作;局法规处负责协助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具体信息公开事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问题的,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解释、适用等工作;局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承办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的相关事项,负责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草拟答复意见初稿。

为及时、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该局规定了严格的办理时限,要求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该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与国务院和该省的规定的15个工作日相比,《办法》规定的办理时效更短,体现了高效的原则。

此外,对于故意拖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及时办理,被申请人投诉、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办法》规定了严格的问责机制,追究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邵力强 江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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