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实行重大投资项目“三位一体”审计模式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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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化解队伍力量不足和专业“短板”两大“软肋”,逐步实现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全覆盖,今年以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探索实行以政府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辅助、社会审计为基础的重大投资审计项目“三位一体”审计模式,取得了审计力量成倍增强、审计操作更加专业、审计成果更切合实际的“三重成效”。

——政府审计为主导。由该局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监督中心按照统一计划、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报告、统一处理的“五统一”要求,统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各项审计工作,成立混编审计组,派出政府审计人员一人担任组长,领导和指挥审计人员跟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建设和竣工全过程,完成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揭示系统性、体制性和投资风险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促进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管理,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使用及宏观投资政策的贯彻实施。  

——内部审计为辅助。以管理审计为重点,充分利用建设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情况、专业专长的优势,统筹内审力量协助审计机关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参与公开遴选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方案制定,质量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内审人员熟悉环境、熟透实情的优势,全程参与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等审计重要环节,使审计能切合实际服务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管理。

——社会审计为基础。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遴选社会中介机构和中介审计人员,作为投资审计的主要实施主体,在政府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监督和指导下开展项目审计。审计机关在审前对中介机构参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参审人员知晓掌握审计各项事宜;严格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审计过程督促严格按照审计操作规程开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强化监管考核。该局制定了“三位一体”政府投资审计模式实施细则、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全程质量控制办法等,建立起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制度体系,同时,实行合同、备案、报告、巡视、质控、考核“六项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审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风险防范。(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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