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审计局履职尽责显本色 接受监督促整改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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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审计局在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全面真实客观揭示审计发现的问题,并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将违纪违规单位名单向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审计工作报告获得高票通过。

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财政深化改革为目标,全面开展了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15个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不断加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先后开展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个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成了对16个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通过对3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不完整、决算不真实等常规问题仍然存在,公款送礼、截留财政收入、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3个单位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辽砚等支出130万元;9个单位借用下属及外单位车辆57台;7个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通讯费补贴及福利479万元;15个单位截留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房屋动迁补偿款等3548万元未上缴财政;2个单位违规挪用交易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333万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租金、装修、系统开发费及下属单位借款;9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995万元,用于购置房产、投资、维修办公楼及所监管企业借款;5个单位向下属单位摊派房租、车辆运行费、接待费等722万元;2个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公款私存的问题;4个单位以前年度项目及经费结余资金2520万元未纳入预算编制;3个单位少列收入4096万元,5个单位少列支出1.25亿元。

上述违纪违规单位名单已经在《本溪日报》公布。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已上报市主要领导,市领导做出批示,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审计期间已督促市建委下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上缴国有资产收益23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人员4名,市疾控中心和市血液中心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10.7万元,并对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未纠正的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或下达审计决定书。

目前,本溪市政府已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市长批示对各被审计单位下达了整改督办单,市审计局要求各业务处室和审计组要主动承担起督促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提高审计整改质量。下一步还将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察,提高整改实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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