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多措并举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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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

一是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明确建立健全责任、报告、督查、问责、公告五项机制,要求各旗县区、部门和单位要从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切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展审计整改回访督查专项工作,组织全市审计力量,成立7个审计整改督查组深入一线,对2011年以来7个旗县区、36个部门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了3轮回访督查,核实发现7个旗县区、36个部门单位877个问题中,已整改问题647个,未整改问题230个。

三是印发全市专项督察整改意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本级、各旗县区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成立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等待观望、整改不力、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整改意见交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监督处就审计反馈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交办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单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限定时限,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甚至知错不改、隐瞒事实、消极对抗,审计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问责。同时,明确被审计单位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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