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洪山:做实“四个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洪山区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持续关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审查该区政府各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等。审计情况表明,该区认真贯彻落实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通过做实“四个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注重“四个层面”,转变思想认识。在区级领导层面,该区把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装订成册、下发,加深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解,争取最大支持;在审批单位领导层面,召开改革动员会、座谈会,转变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的失去审批权、收费权会影响既得利益的错误想法;对具体工作人员层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工作由被动到主动,依法审批,规范运行,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和观念被普遍接受;在社会层面,通过报刊、媒体加大宣传,实现百姓思想上“办事难到办难事”的转变。

二是开展“四个精简”,构建高效性行政审批工作格局。该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三轮改革以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由300多项缩减到137项,实现了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精简办事时限,一般项目的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三分之一;精简办事程序,对保留项目的办事程序进行了依法清理,将办事程序平均缩短40%以上;精简承办科室,综合设置行政审批科室,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

三是搭建“四个互动”交流平台,建强审批队伍。该区建立学习互动平台,在政务内网设立“行政审批工作论坛”,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活动,促进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启发与交流;推进窗口交流,选派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单位工作人员到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对应窗口学习锻炼,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与兄弟城区开展 “一对一”结对互助活动,实现互帮互学、共同促进;加强审批人员力量,要求各单位选派从事审批工作的必须是能手骨干,精通业务、耐心热情,而且要适时与从事其他业务的工作骨干进行交流轮岗,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人员保证。

四是建立“四个创新”运行机制,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该区实施一审一核制,对程序简单,不需要现场查勘、专家评审的许可事项,由本机关授权人员审查、核准后,直接签发决定;实行分类授权制,各部门出台对窗口的授权文件,对不同的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权限,做到权责分明、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实行一人分管制,各部门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并规定部门分管领导一个星期至少有2天时间在中心窗口办公,签批有关审批事项,检查窗口工作情况,抽查办件质量;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机制,由“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收费、统一发证”,各项审批工作同步进行,缩短办理时限。(王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