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运用“多头”工作法开展国企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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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乐清市审计局在该市供水集团、运输集团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围绕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结合乐清当地国企经济运行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乐清市国企经责审计“多头”工作法,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

主要做法:一是深入“地头”。通过走访各下属企业、基层站所,召开座谈会、与相关人员面谈、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同时初步排摸出企业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确定审计的重点。

二是调查“源头”。在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测试了解、业务流程的调查熟悉、资金流审计等方面,注重从业务、资金流的源头开始,顺着业务、资金流向,一查到底。

三是追踪“苗头”。对于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及时追踪。

四是抓住“重头”。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牢牢抓住公司主要业务及管理中的体制障碍或制度漏洞,围绕重点安排审计进度、拟定审计应对措施,提升审计质量。

五是对照“红头”。积极学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有关政策、规范,审查企业是否积极主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情况。

六是运用“云头”。针对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关注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及效益性,同时采用数据式审计技术,不断创新计算机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七是坐实“案头”。要求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要沉下心来,埋头苦干,在大量的账薄凭证、决策文件、会议记录、业务资料等数据信息中,查找筛选各种“苗头”、“重头”信息,突显审计成果。(叶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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