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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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贯穿始终,加大对全市民生领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积极推动国家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该局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先后开展了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及使用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情况、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情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等重大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的审计调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热点和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扩大对民生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的覆盖面。

二是有效组织实施,提高审计效率。针对民生审计政策性强、事项繁杂等特点,对于大型审计项目和跟踪审计项目,该局充分整合和优化审计资源,加强与区市县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统一组织,实现上下联动,确保全市民生审计工作“一盘棋”。审计中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关注涉及国家民生政策的重点单位、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并且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创新审计思路。如在对民政局审计中,实行“面--线--点”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即从宏观层面围绕民政局的职责进行审计;从纵向角度以“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线,延伸审计了部分区市县;从微观层面对民政局下属社会救助站等的重点单位进行了抽审,从不同角度审查其贯彻落实民生政策和履行职责情况。另外,在工作中加强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连续4年的跟踪审计中,利用即时通讯软件,创建审计交流平台,提高了审计效率。

三是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审计质量。该局制定了《大连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重视审计方案的有效执行,审计中对照检查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重点内容和重要事项是否完成,有无遗漏;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注重从判断标准、事实差异、影响及产生原因等4个方面,来搜取审计证据,做到取证程序合法,充分适当;执行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机制,明确审计人员的审计职责、审计组长的审核职责以及处长和副处长的复核职责,做到“审计—审核—复核”三级质量控制同步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该局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查处问题与强化建议相结合、部门联合与政府监督相结合、被审计单位自查整改与审计机关的跟踪帮促相结合、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相结合,加强跟踪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完善管理,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例如,在开展全市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就把2012和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此次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重点关注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暂时有困难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提出解决建议。(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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