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创新工作方式 着力提升审计整改效能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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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着力打造立体化的审计整改推进机制、链条化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动态化的审计整改监控机制,有力提升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截至2015年10月,市本级审计查明的问题整改率达96.3%。

——建立五制,打造立体化的审计整改推进机制。一是政府主导机制。2009年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将审计整改督查作为政府督查机构的工作职责。二是部门联动机制。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监察、财政、审计、税务、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为成员的审计整改领导小组,按职能权限落实了相应的整改职责。三是人大质询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质询,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报告以人大公报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四是被审计单位自查机制。被审计单位建立起一把手主导、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五是审计跟进机制。局制定《审计整改工作管理的办法》,对审计项目查明问题的整改工作与业务科室(局)签订责任状,实行量化考核、责任制管理。

——强化四责,打造链条化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一是明责。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政府对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确责。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查明问题,对每一个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认领问题,逐条对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三是问责。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建专班,人大财经委领导现场监督,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四是追责。坚持对整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审计机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手行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创新三法,打造动态化审计整改监控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查明问题“清单制度”及落实审计整改“销号制度”。采取“三上三下”方式促整改、抓落实。“一上”,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查明问题,将整改责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一下”,被审计单位认领问题,逐条对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二上”,对照问题清单,实行一对一分口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落实整改;“二下”,被审计单位按照“见证见据”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处理“硬碰硬”,建章立制“实打实”;“三上”,被审计单位上报审计整改结果,“三下”,专项督查工作专班汇总审计整改结果并回访被审计单位。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数据库。数据库不仅列入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查明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成效等,还列入审计业务科室与对口被审计单位督办服务情况、被审计单位内控建设情况、行业法律法规等。三是建立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平台。坚持一个项目出1份审计专报、3篇审计信息,重大项目必出调研报告,加强对审计情况的整理、综合分析和加工,形成有价值的批量信息,服务领导宏观决策。(李自勇 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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