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审计局三项举措力促购买社会服务机制规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威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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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审计局着力规范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绩效评价,不断探索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近两年来共聘请社会审计人员74名,直接参与43个审计项目,有效节约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审计监督效能,促进了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推进。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准入渠道。研究出台了《威海市审计局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对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原则程序、权利义务、管理考核、人员回避和费用支付等进行了全方位明确和规范。通过走访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对136个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对中介机构中“挂靠”和兼职人员进行排查,规定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排名和更新。

二是加强指导监督,重视绩效评价。在社会中介审计服务事项实施前,先由法制科对待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通过后,由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服务提供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业务培训。在服务事项完成后,由所在审计组、法制科、办公室对社会参审人员的履约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效率、职业道德、廉政等方面分别进行考评,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费用挂钩,对绩效评估优良的服务提供单位或个人,实行正常付费和奖励;对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采取一定惩罚措施和折扣办法,取消今后聘用或委托资格,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审计机构和人员工作业绩的依据。

三是引入法制监督,规范服务机制。在购买社会服务中增加专业法制部门的把关审批环节,严格合同签订的法律流程,在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初,都经过专业法律顾问审核论证,并报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统一编号备案,确保社会购买服务的法律规范。(田建华 李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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