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三个结合”做好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来源:湖北省麻城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审慎适当使用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今年以来,湖北省麻城市审计局在完善内部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做好“三个结合”,强化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一是注重审理工作与提高审计质量相结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规是否准确、处罚措施是否恰当,把好“三个关口”:审计组严把问题揭示关,综合科严把法律法规适用、审计报告初核关,审计业务会议严把审计报告复核、重大审计问题确认关。认真对待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或审计事项进行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注重改进审理工作制度。

二是注重审计过程控制的程序公正与审计结果的实体公正相结合。要求审理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提高审计过程的程序公正性。重点审理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侧重审计结果的实体公正性。

三是注重静态送达审理与动态跟踪审理相结合。对一般项目、例行性审计项目进行送达审理;对社会关注的重大专项民生资金、财政性资金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项目等,审理的关口前移到行政审批、项目立项、招标投标、集体决策等环节,从账面审理转变到现场审计审理,做到在审计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获取定性定量处理的相关审计信息,及时分析体制性机制性缺陷。(林志刚)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