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三步走”提升政府投资前置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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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率先在保山市开展项目前置审计,始终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采取“三步走”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与保障职能。

第一步:细审文件,引导全局。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引领,开展政府投资前置审计必须首先从立项批复文件开始。一是文件内批示的项目法人应与其他报审材料一致,如有更改必须要有相关文字资料支撑;二是项目前期规划的实施内容应该为文件所含内容,不能自行更改建设内容;三是要审核报审资金是否超过文件批复资金。

第二步:现场踏勘,了解实际。前置审计项目实行现场踏勘、实地查看的全覆盖。一是到现场了解该项目具体位置及各种材料的运输距离,看是否存在能就地取材的情况,是否需要二次搬运等;二是了解现场某些环节是否存在施工难点,有时出现单价高于市场价的情况,可能是现场施工难度大、造价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到现场踏勘要细心观察、仔细分析;三是确认现场是否存在未招标先施工,或是部分招标内容按现场客观情况已不可能实施的情况,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必须就该项目作情况说明并做相应处理。

第三步:精审造价,明确成果。在一个项目的前期审计中,工程造价部分的审计是最后的成果,也是重中之重,应做到“四个务必”:务必确认报审工程量的准确性,若存在多算、漏算的情况,要及时更正;务必了解材料价格,大部分材料价格可以在建设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上查到,结合实际运距确认;务必结合工程图纸、施工经验、现场情况、定额、计价规范等详细分析报审预算中套用子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项,是否存在清单项目交叉重复等情况;务必明确预算中每一项预留金、暂列金是否合理,并了解甲方意图,明确提示该部分资金在什么情况下应付给施工方。(李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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