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精心督学《准则》和《条例》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行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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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近日,吉林省审计厅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理解《准则》和《条例》精神,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审计机关形成尊崇、遵守、捍卫《准则》和《条例》的良好风尚。

——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厅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由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围绕学习《准则》、《条例》这一主题,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面对面辅导,帮助党员干部领会好掌握好《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督促各党支部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要求每名党员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反复学、经常学的基础上,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表明立场态度,提出具体措施,做出庄严承诺。在厅网站上开辟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集中介绍《准则》和《条例》,转载和刊登相关理论文章,全员参与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准则》和《条例》深入人心。

——以活动为载体,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每名党员干部谈认识和感受、找差距和不足,相互交流,明确方向,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准则》和《条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省直机关组织的理论知识测试,通过学习测试,检验学习成果、巩固学习知识。组织党员干部按照《准则》《条例》中“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问题,对照准则,认真纠正。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准则》和《条例》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现行制度规定进行清理,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不完全适应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应的要及时加以废止。

——注重“三个结合”,抓好落实确保实效。注重与做好当前审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坚持做到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与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工作纪律新“八不准”、审计干部“一岗双责”相结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审计工作纪律。厅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促使广大干部严守纪律、坚守底线,用《准则》和《条例》指导今后的工作、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韩会田 徐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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