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区:三项措施促内审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来源:重庆市大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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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今年来,重庆市大足区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全区设立内审机构67个(其中专职机构10个)、专(兼)职人员200人,共完成审计项目252个,审计总金额132817.27万元,增收节支612.44万元,采纳建议意见77条,实际给予行政处分2人。

一是强队伍,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对内审工作的高度重视,20153月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大足府办发〔201543号)和《重庆市大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有关单位增设内部审计职能的通知》(大足编委〔2015120号),明确要求各单位将内审工作与业务工作共研究、同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内审工作,明确44个内审管理重点单位必须成立内审机构、落实内审人员。

二是强督导,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了《内审工作科室联系制度》,由区审计局综合法制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协助管理,具体指导联系单位的内审项目的执行;对内部审计管理重点单位,分别明确对口联系科室和人员。探索建立全区内部审计基础资料、基础数据和业务交流平台,已完成内审人员管理台账。

三是严考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进一步明显。出台《大足区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严格内审考核,从机关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对全区内部审计先进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组织开展工作差,工作不力的内审机构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201512月,组织审计人员16人用3天时间检查了44个重点单位的内审机构设置、人员及经费的落实、内审项目开展情况等进行了检查,评选出内审工作先进单位11个,进一步促使相关单位更加重视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彭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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