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区审计局三举措加强外聘中介机构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来源: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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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外聘中介机构的管理。

一个实施办法。即:《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委托方式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任组长,受委托咨询公司工程协审人员为审计组成员,一起参与审计。同时,对审计组长受委托咨询公司及其协审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任务、进度时限、纪律要求、考核方法作了明确规定。

一个备选库。即: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筛选业务能力强、人员素质高、与项目特征匹配的社会中介机构共22家进入备选库中,供审计局聘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筛选原则如下:凡本区内的机构一律不予入库;凡因其人员在以往审计项目中遵守纪律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精被我局开除出备选库的机构不再允许入库。

三个关键环节。即:加强项目委托、现场查勘以及复核三个关键环节的管理。一是在项目委托时,由审计局委派的审计组长单线联系中介机构,决不允许其他审计人员打听中介机构情况,对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更是从严保密;二是在查勘现场时,根据审计方案和查勘的重点内容,由审计局审计人员亲自带队参与现场查勘,完成对量工作,并对中介机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杜绝中介机构人员现场查勘不严、随意放宽标准现象。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受委托中介人员不能透露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本绝中介机构人员被施工单位“勾兑”。对不遵守审计纪律、私下与施工单位“勾兑”的中介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委托业务并终身开除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每个项目都实行审计组长复核制,主要复核审计结果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原则执行、是否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情况。对争议较大的事项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会商。(陈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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