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制度加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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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中,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揭示和查处了一些县市政府和部门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管理和人员编制使用方面的违规问题,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经济秩序,起到了较好的成效。

为推进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浙江省编委办和审计厅共同研究,最近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机构编制审计实施办法》,以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机关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可以对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

《办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机构编制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责任界定、结果运用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作出了细化规定,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必将有力推动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作用。(张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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