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出台《专项审计业务规则》 进一步规范各项审计业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来源:河北省唐山市】
字号:【大】 【中】 【小】

为增强审计业务的可操作性,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围绕突出全面性、规范性、实用性的原则,河北省唐山市审计局依据审计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细则,结合以往审计工作经验,近期制定出台了《专项审计业务规则》,确保每项审计专业都有一套完整的业务制度,推动审计工作不断纳入规范化轨道。

《规则》包括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金融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医院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社保基金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企业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共十二个专项审计业务规则和八个主要审计文书模板,基本涵盖了审计工作的各个专业领域和审计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文书。每一项规则包括总则、审计通知书制发、审计进点会组织、审计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审计证据的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问题研判程序、审计结论性文件的研究撰写、审计处理处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公文流转程序、审计决定督导落实、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和附则,共十四章。

该局要求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中,时时处处以《规则》规范审计行为,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正规、审计内容全面、调查取证确凿、审计评价准确、问题研判充分、处理处罚合法、文书撰写规范,努力在全市审计系统形成审计实践不断深化、审计理论不断升华、审计行为不断规范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审计事业再创新辉煌。(李鹏)

【关闭】    【打印】